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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素材侵权的三个坑:融脸、货不对板、洗图
📌 摘要
双十一前,AI虚拟模特刷屏电商店铺,模特的脸被「融」进生成图里却没人问过她。素材成本降到近乎为零的另一面,是侵权责任落到了用图的企业头上。融真人脸、AI图货不对板、拿别人的图做图生图,这三类风险已经有判例,赔多少、怎么避,一次说清。
双十一前,中国新闻网 10 月 22 日的一篇调查里有个细节:电商模特多多刷到一家从没拍过视频的店铺,页面上出现了以她为原型的动态画面,十几秒,人在转圈圈。她和老板都在回想这到底是什么时候拍的,直到末尾几秒画面里的人体扭成不符合生理结构的角度,两人才反应过来——是 AI 生成的。
这条新闻值得老板们读一遍,不是因为猎奇。它说明:AI 把素材成本压到几乎为零,同时把法律风险从「做图的人」挪到了「用图的人」身上。下面三个坑中小企业做营销最容易踩。
一、把真人的脸「融」进 AI 图里,省出了肖像权官司
模特这行的通行规则,是品牌方购买照片的线上使用权,期限通常一年。受访模特说,AI 没普及之前合同里不会有额外标注,近期开始出现「不含 AI 授权」的条款——品牌方要把模特照片用于 AI 训练,必须单独告知、征得同意并额外付费(中国新闻网,10 月 22 日)。反过来读更要命:一年前签的合同大概率没这一条,你现在拿老素材去训练虚拟模特,授权是缺的。
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写明,不得以丑化、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。司法判断的核心是可识别性——只要生成出来的形象在面部轮廓、五官特征上能让一般公众联想到某个特定真人,又未经授权用于商业带货,就构成侵权。北京互联网法院审过一起,某软件运营公司用 AI 换脸供用户牟利,判赔 3000 元。
今年 9 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》,把线划得更硬:未经同意利用 AI 生成可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虚拟形象并商用,构成对姓名权、肖像权的侵害。省下三五千块模特费,赔进去三千起步,还得把已投出去的素材全部下架重做,这笔账不划算。
二、图好看,货不对板,性质就从美化变成欺诈
广州中院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例里,案涉服装在花纹、版型等方面与 AI 宣传图的差异,被认定为「已远超合理美化、适度修图和细微差异的边界」。法院确立的裁判规则是:经营者对 AI 生成的宣传内容负有审查义务,应确保其客观准确反映实际状况;AI 图与实物存在显著差异又未如实告知,导致买家陷于错误认识而下单,构成消费欺诈。后果不是退个款,买家可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。
这里有个常被跳过的层次。2025 年 9 月施行的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要求 AI 图片、视频加显式和隐式标识;2026 年 2 月施行的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》把数字人主播纳入监管,AI 生成的人物图像、视频必须标识,并由直播间运营者担责。但标识只是基础义务,不是免罪金牌。演员吴越 10 月 18 日公开怒斥视频号「花姐美肤日记」用 AI 伪造她的形象和声音带货,那条视频其实标了「含 AI 生成内容」,账号照样被永久封禁,侵权责任一样跑不掉(北京青年报,10 月 21 日)。
三、拿别人的图做图生图,洗一遍还是复制
中国经济网 10 月 26 日披露的案子值得逐字看。福州一家做拼图的电商公司,2019 年起以「来图定制」方式批量生产,实际控制人罗某林未经许可,指使他人用开源 AI 软件处理热门图片再制成拼图销售。操作方式很关键——导入他人美术作品后选「图生图」,只输入「去除水印」「清晰化」这类简单指令,没重构色彩、没调整风格、没改动核心构图。
认定逻辑也就顺下来了:不一致的比例小到不足以产生新的审美意义,不构成新作品,属于复制。销售 3000 余件、非法经营数额 27 万余元,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公司罚金 10 万元,罗某林等四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个月并处罚金。
硬币另一面也得看。人民法院报 10 月 8 日报道的秦皇岛首例 AI 文生图著作权案,创作者用 AI 反复筛关键词、调参数、定风格,作品做了版权登记,某科技公司的公众号未经许可拿去做商业配图,被判赔 500 元。标准是「是否包含创作者独立的智力投入与个性化表达」。两头都堵着:抄别人的要赔,自己调出来的图被别人搬走也能索赔——前提是你留着参数和迭代记录,而不是只剩一张一键生成的截图。
四、真正该警惕的是,追责链条已经拉到了出钱那一方
账号封了,民事责任不免。更该记住的是最高法 9 月那份意见里的配套典型案例——作为委托方的电商经营者,未尽审核义务的,将与带货方成立共同侵权、承担连带责任。
翻译成老板能听懂的话:你花几万块把短视频和直播交给代运营,对方用 AI 生成了一批内容,里面融了真人脸、仿了名人,或者图片和实物差太远,追责会沿着运营主体、店铺经营者、投放渠道、收款账户一路走到你这里。出钱的是你,签字上架的是你,担责的也是你。
同月,三湘都市报 10 月 22 日的调查揭开另一条线:一批 AI 数字人账号靠苦情剧本围猎老年消费者,粉丝三十万、获赞近千万,被下架后改名换壳接着运营。受访律师说得明确——AI 数字人不具备独立法律人格,账号运营主体是第一追责对象;制作方一般不担责,但共同策划虚假剧本就构成共犯。平台侧也不是没动作,淘宝从 2025 年 3 月起治理 AI 假图,累计拦截近十万张。
五、现在就能改的四件事
给素材建台账。每张图、每段视频标清三种来源之一:自有拍摄、购买授权、AI 生成。AI 生成的额外注明「未使用真人肖像」还是「已获某人授权」。
改合同模板。肖像与声音拆成两件事写:能不能用于常规宣传、能不能用于 AI 训练与生成,用途、期限、是否额外付费分别约定,模特、主播、员工出镜都适用。
改商品页文案。AI 效果图标注「效果示意图,与实物可能存在差异」,别写「实拍」。广州中院那条裁判规则把「是否如实告知」当成了定性关键。
不碰名人形象,也不碰来路不明的图。想省素材费,用自有产品实拍加 AI 做背景。
AI 让素材便宜到可以批量生产,赔钱也是一批一批地来。判断标准很朴素:这张图、这段视频,如果被拍的那个人、被画的那个人站在你面前,你敢不敢当面给他看。
站内按国标行业分类整理过一批 AI 应用案例,也有工具横评,翻自己行业那一栏对照着看。
❓ 常见问题(FAQ)
员工出镜拍的视频,用 AI 换成别的形象再用,算侵权吗?
算,而且比外部模特更麻烦。员工肖像用于什么用途,要看劳动合同和单独授权;把原始画面交给 AI 改造成另一个形象再商用,既牵涉原肖像的使用范围,也牵涉改造后是否仍可识别到本人。稳妥做法是单独签一份肖像与声音使用授权,写明可用于 AI 训练与生成、用途、期限、离职后能否继续使用。
商品页的 AI 场景图,标了「AI 生成」是不是就没事了?
不是。标识是基础义务,不是免责条件。广州中院的裁判规则盯的是「AI 生成图片与实物是否存在显著差异、是否如实告知」。标了 AI 生成,图照样把面料和版型夸到认不出来,一样可能被认定构成消费欺诈,买家可主张退一赔三。
外包设计公司做的图侵权,责任在我还是在它?
两边都可能被追。权利人通常先找使用并传播的一方,而你是委托方、又未尽审核义务的话,也可能被认定共同侵权。合同里要写明素材来源与授权由供方保证,并约定出现侵权时的赔偿与追偿条款,这是成本最低的一道防线。
📚 资料来源
- 中国新闻网《民生调查局|你的「双十一」女装模特,可能不是人》2026-10-22
- 人民法院报《AI创作非「无主」 原创成果受保护》2026-10-08(秦皇岛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案)
- 中国经济网《利用AI技术「图生图」行为性质认定》2026-10-26(福州拼图侵犯著作权案)
- 北京青年报《吴越回应AI换脸带货,从封号到治理还有多远》2026-10-21
- 三湘都市报《封号后又换壳再生,AI数字人围猎银发族》2026-10-22
- 中国妇女网《你的「双十一」女装模特,可能不是人》2026-10-23(广州中院AI宣传图构成消费欺诈典型案例)